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学校《中南大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管理办法》(中大人字[2019]61号)对女职工(含在编女职工及在站女博士后)办理产假请假和假期待遇进行了规定。现根据文件将产假请假、销假和待遇处理相关流程详细说明如下:
一、请假流程
出具书面请假条,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送人事处薪酬社保办备案,同时签订《中南大学女职工生育假待遇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见附件),选择产假期间待遇领取方式,即可休产假。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办理请假的,可将请假条和签署的协议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893402274@qq.com。
二、销假手续
产假结束后一个月内须带经二级单位确认返岗上班的说明,到人事处薪酬社保办办理销假手续,同时提交以下材料:①准生证原件、②小孩出生证明原件、③住院结算单原件、④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在国外休产假的女职工产假结束后若还未到规定的回国日期,可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远程办理销假手续,但须在四个月内将以下材料提交至人事处薪酬社保办:①准生证原件、②小孩国外出生证明原件及翻译件、③小孩国内户口原件、④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生育津贴处理
学校人事处薪酬社保办统一向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申领生育津贴,一般受理后三个月内由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转账至教职工本人医保卡。
在协议中选择产假期间领取学校薪酬的女职工,须在收到生育津贴一个月内到人事处薪酬社保办办理生育津贴归还手续(带本人医保卡);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归还,人事处薪酬社保办按照协议从绩效中扣回相应金额。
地点:校本部二办公楼324
联系电话:88836159
联系人:周娇娇、廖佳洋
附件:中南大学女职工生育假待遇协议
人事处薪酬社保办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