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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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简介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及党委教师工作部合署办公。

人事处主要职能:配合主管部门,负责分管范围内党建、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和安全稳定等工作;负责人事工作整体规划、制度改革研究及政策制定;负责校内机构设置、教职工编制和岗位管理、干部职数核定;负责教职工薪酬福利、社会保障及管理与服务;负责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职员职级晋升,二级机构目标管理与考核;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才工作有关政策;负责高层次人才与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管理与服务;负责新进教师聘期考核;负责教职工培养与培训、国(境)内外研修人员管理与服务;负责博士后人员及流动站的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主要职能: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教育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教师的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加强教师思想教育管理,做好引进人才包括海外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工作。开展教师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调查研究,指导二级单位开展教师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教师服务工作。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