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部门职责
部门职责


综合事务办公室

(1)负责综合事务协调管理;

(2)负责公文的收发运转,重大事项督办;

(3)牵头负责人事信息系统、网站等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

(4)负责人事综合数据统计;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牵头负责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6)负责职工入(离)职手续办理;

(7)负责处内有关管理文件、规范的制定及日常行政事务;

(8)负责来信来访、会议会务及接待工作;

(9)协助开展教职工违纪处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编制与调配办公室

(1)负责人事政策研究及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机制设计;

(2)牵头负责教职工(教师、管理、教辅、后勤等)队伍建设规划;

(3)负责机构管理及干部职数核定;

(4)负责定编定岗定责及分类聘用管理;

(5)负责管理人员(含编制内的非事业编制人员)职员职级晋升;

(6)负责事业编制非教学科研人员招聘、遴选与聘用管理;

(7)牵头负责办理全校事业编制教职工的调配及军转干部等政策性安置工作;

(8)负责教学科研人员兼职与离岗创业管理;

(9)具体落实人员基本信息、职务任命、职员职级等相关信息的人事系统的更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工作;

(10)负责事业编制非教学科研人员人事聘用合同的签订;牵头负责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才发展办公室(博士后管理办)

(1)负责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研究与政策制定;

(2)负责人才计划组织推荐与实施,人才引进遴选与申报推荐、考核等相关工作;

(3)负责人才招聘及青年学者论坛和名师名家论坛组织实施;

(4)负责人才合同签订、预算经费管理、目标与聘用考核、经验材料撰写,人才精准服务;

(5)负责新进教师遴选聘用,国内外智力引进工作;牵头负责附属医院新进人员审批;具体负责教学科研人员校内异动审批;

(6)负责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换届与监督管理;

(7)负责教职工日常培养培训;

(8)负责职工因私出国出境管理、国家公派留学及国外访学研修;

(8)负责博士后聘用管理与专职研究队伍建设等;

(9)具体负责教师援疆及对口支援工作;

(10)具体落实人才计划、出国出境等相关信息的人事系统更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工作;

(11)负责校内单位外聘教师(兼职客座名誉教授以外的学院自聘教师)备案工作;

(12)负责事业编制人员出国逾期的处理;

(13)负责国内访问研修的接收与派出工作;

(14)负责兼职、客座及名誉教授的聘任;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考核与晋升办公室

(1)负责职工分类考核晋升政策研究与制定,专家数据库建设与专家遴选推荐;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含编制内的非事业编制人员)职务晋升与岗位分级聘用;

(3)负责工人的岗位培训、工种认定以及工人技术等级评聘和管理;

(4)负责二级单位年度目标管理与年终考核;

(5)牵头负责各类人员年终考核与聘期考核等;

(6)具体落实考核、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等相关信息人事系统更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工作;

(7)负责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处理;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薪酬与社保办公室

(1)负责教职工绩效分配政策研究与制定实施;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关于社保方面的各项政策、决策,实施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基本保险制度和校内补充制度;

(3)负责在职职工(含编制内的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绩效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生活补贴的核算与发放管理;

(4)负责教职工退休政策制定与退休手续办理;

(5)负责教职工定期考勤;协助劳动纪律管理

(6)负责做好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停保、转接等工作;

(7)负责教职工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劳保福利审核发放;

(8)具体落实工资、社保等相关信息人事系统更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才交流中心

(1)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编制外非事业编人员)政策的制定与聘用管理;

(2)负责附属医院与学校人事政策对接与实施;

(3)负责待聘人员的接收、培训、安置和管理等;

(4)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管理;

(5)负责学校聘用非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

(6)负责非事业编制用工的劳动监督检查及劳动争议纠纷的协调处理;

(7)具体落实非事业编人员信息维护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师工作部

(1)负责教师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

(2)负责教师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政策研究;

(3)负责教职工各类评奖评优;

(4)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

(5)负责教职工思想政治表现考察;

(6)负责教师岗前培训、思政教师队伍培养培训;

(7)负责政府特殊津贴、省骨干教师项目等;

(8)具体落实评奖评优等相关信息人事系统更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工作;

(9)负责教师劳动纪律管理,违纪处理及师德失范处理;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