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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办理医疗异地安置备案和异地住院结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4日 01:0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最新规定,我校教职工可在办理医疗异地安置备案后,持本人已激活的社保卡直接在安置地进行医保结算。为方便教职工办理此项业务,现将相关流程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医疗异地安置是指长期在长沙以外地区居住的事业编退休人员;借调至长沙以外地区工作、或因紧急情况需在长沙市外异地住院的事业编在职职工和在站博士后。

二、办理异地安置备案

(一)正常备案

需要办理异地医保安置备案的教职工,请电话联系学校人事处薪酬社保办(联系电话:0731-88836159)报告:姓名、身份证号码、异地安置城市、医保卡账号。薪酬社保办于每周一(寒暑假除外)前往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完成备案。

若已备案但需更改备案地,须重新备案。

(二)临时备案

因特殊原因临时在异地住院,申请人在住院时间内将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入院通知,③姓名及联系方式,④社保卡正反面(湖南省外住院)发送至邮箱hnydjyba@163.com进行网上备案。省医保中心在工作日对发邮件者回复,若未接到邮件回复请与学校薪酬社保办联系。

三、异地住院结算流程

(一)一般而言,异地备案后,即可持已激活社保卡在安置地医保联网医院住院直接结算。

(二)因特殊原因,异地备案后不能完成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可邮寄报账材料到学校人事处薪酬社保办,材料如下:

1.非意外伤害住院

①《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诊登记表》(见附件1);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和建设银行储蓄卡账号复印件(或建行医保卡);

③发票、明细总清单、出院记录、门诊病历、住院小结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④普通住院超伍万元费用或意外伤害住院超叁万元费用的需提供一整套病案资料及《省本级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承诺书》(见附件2)。

2.无第三方责任理赔的意外伤害住院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增加⑤《湖南省本级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审核表》(附件3)。

3.异地转诊或在非备案地突发急诊

(1)异地转诊提供材料①-④及⑥《湖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表》(见附件4)。

(2)突发急诊提供材料①-④及⑦详细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5)。

通过学校薪酬社保办办理异地住院医疗结算的,薪酬社保办在收到完整材料后,在省医保中心规定时间(每周一)送往省医保中心现场结算,省医保中心在两个月内转账至报账者提供的建行卡或医保卡金融账户。以上材料复印件自行保留。

4.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异地住院,医保不予报销。

四、医保卡余额转账办理流程

已异地安置备案的教职工,需要用医保卡在异地购药或看门诊的,可申请将医保卡内以前年度余额转入医保卡金融子账户,由学校薪酬社保办统一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①本人或家属提交书面申请;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本人医保卡账号复印件。

该项业务于每年12月份统一办理,医保卡余额转入金融子账户一般需要60个工作日到账。

注:建行医保卡内有医保账户与金融子账户两个账户,医保账户只能在长沙市使用,且不可支取;金融子账户具备普通银行储蓄卡金融功能

学校薪酬社保办地址:校本部二办公楼324#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校本部二办公楼324

联系电话:0731-88836159

联系人(收件人):廖佳洋 周娇娇

 

附件:附件1.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诊登记表

附件2.省本级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承诺书

附件3.湖南省本级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审核表

附件4.湖南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核表

附件5.突发急诊详细情况说明模板

 

人事处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