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首问负责制

2013年10月09日 10:42:26  来源: 点击:[]

1、首问负责人界定:

首位接待师生群众办事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职责:

1)立即办理来访事项:对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事情必须立即办理,当时不能解决的事项,在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

2)立即联系同科室人员;如为同科室人员职责内的事项,需立即联系,争取立即办理,如无法成功联系或立即办理,需向来访人做出解释、留下来访人联系方式、并及时告诉同科室人员来访情况。

3)立即联系处内其他科室人员:如为其他科室人员职责内的事项,需引导来访人,到其他科室进行办理,告诉地址和电话,如无法成功联系或立即办理,需向来访人做出解释、留下来访人联系方式、并及时告诉其他科室人员来访情况。

4)立即联系处外单位:如不属于人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主动解释说明,告知能办理的部门、地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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