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教职工的医疗负担,学校统一为教职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教职工因病或意外伤害等住院或特殊病门诊的自付部分可按一定比例报销部分费用,个人年度报销限额为2万元。职工出院后按以下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出院后10日内(寒暑假期间顺延到开学)将材料交到社保中心,社保中心负责办理理赔报销手续。
教职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一览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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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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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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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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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复印件2、住院费用发票原件3、【城镇职工住院结算单】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发票一致,而且必须加盖所住医院公章)4、被保险人存折首页或银行卡复印件(共4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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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职工:部分自付的50%+统筹支付的80%(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是80%,非第一次住院是75%);
在职教职工:部分自付的35%+统筹支付的80%(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是80%,非第一次住院是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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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
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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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复印件2、特殊病种诊疗手册带相片首页复印件3、【湖南省医保局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费用结算单】和与之相应的门诊医疗费发票(必须加盖门诊结算发票专用章)
4、被保险人存折首页或银行卡复印件(共5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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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按个人月标准自付的45%。(A类380元/月,B类83元/月,C类66月/月,D类50元/月,E类33元/月。),未达到标准自付金额的则按实际的个人自付的4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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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
疾病
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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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复印件2、【省医保局住院报账费用结算单】(有医保局财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3、被保险人存折首页或银行卡复印件(共3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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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自付的30%+统筹支付的70%(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是70%,非第一次住院是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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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地址
校本部二办公楼311、324房
电话88836159、88830405
退休职工服务窗口开放时间及地址
校本部:时间 周一、三下午
地址老年活动中心104室;
湘雅校区:时间 周四上午
地址 老校区离退休办老年活动中心一楼办公室电话82650032
铁道校区:周三上午老年活动中心一楼大厅服务台。
周五上午办公楼317号房电话82655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