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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举办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培训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6日 16:0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1月12日,党委教师工作部就此举办了专题培训。党委教师工作部副部长刘湘云,人事处副处长张仕,个人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工作相关负责人,二级学院教师工作干事、人事干事,各临床学院教师工作办负责人等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会。会议由人事处综合办干事郭战桃主持。

会议就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解读了相关规定,明确了有关要求。

刘湘云副部长做题为《大力弘扬培育教育家精神 推进学院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培训报告。一是分享了对教育家精神内涵的理解。详细阐述了教育家精神包含的六大核心内容,并强调每位老师不一定都能成长为教育家,但每位老师都要努力学习、践行教育家精神。二是解读了学院工作观测点。对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考核监督、工作保障4大方面内容的19个观测点逐个进行了阐释,并就各个观测点的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案例解读与提示。分析了《十项准则》印发以来教育部公开曝光的多起高校教师师德问题,提醒大家通过“早预防、早处理、常关注、零容忍”等方式杜绝和处理师德问题的发生。四是回顾了2023年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主要成绩。总结了上年度各二级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亮点工作,介绍了学校教书育人先进典型人物,激励各单位深入开展活动、积极选树典型,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长效发展。

张仕副处长解读了教师年度师德考核有关事项。一是介绍了教职工个人年度考核有关规定的基本情况。根据国家、湖南省以及中南大学关于个人年度考核的相关文件,特别是2023年11月,教育部人事司转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要求各部属高校遵照执行,今年学校个人年度考核规定同往年相比,从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等级相关规定、考核结果运用和考核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了调整。二是详细解读了调整部分内容。调整内容包括:增加考核对象范围、明确细化考核内容、完善考核等级规定(细化各考核等级的评定条件、明确特殊情况人员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明确考核结果运用(明确合格档次、基本合格档次、不合格档次和不定等次的结果运用)、调整工作要求(延长考核结果公示时间)。

龙萍老师介绍了教师年度师德考核有关事项。主要从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等级、结果运用、工作要求、通知和系统填报等7个方面解读教师年度师德考核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相较于往年,今年在考核对象方面,调整了参加考核对象的范围;考核流程方面,加设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环节和师德考核汇总结果预提交环节;考核工作要求方面,调整了考核等级评定事宜,延长了考核结果公示时间。

此次培训采取“工作解读+现场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现场答疑环节,参会人员积极互动,踊跃发言,认真讨论,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学习氛围十分浓厚。熟练掌握文件政策规定能让年度考核工作事半功倍,通过此次的学习培训,培训人员对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个人年度考核规定以及师德考核规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知,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培训会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巩固学习成果,在以后工作中,将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切实做好教师思政、师德师风建设和年度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