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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 09:38    浏览次数:


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粉末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科研助理4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2020届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毕业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组织纪律性好;

3.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踏实勤恳,能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安心本职工作;

4.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文字撰写能力;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1.招聘岗位

办公室行政助理(4人)

2.岗位职责

1)实验室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建设;

2)协助完成数据统计工作及年报撰写工作;

3)办公室日常内务及归档管理;

4)实验室主办或承办会议的会务工作;

5)完成实验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0912

2.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材料)扫描件汇总成电子文件(文件夹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loujing@csu.edu.cn。相关材料经过实验室审核后通知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时请提供原件。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1.拟录用人员与中南大学签订1-2年劳动合同,纳入中南大学非事业编制统一管理。

2.录用人员薪资面议。聘期内依法参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

五、其它有关事项

1.参加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报名材料,如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上岗后如发现已录用人员有个人档案材料、报名材料不实或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之一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3188877186

联系人:娄静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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