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职称岗位评聘与考核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制度 >> 职称岗位评聘与考核 >> 正文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二级单位综合考核等级标准和评优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16日 15:5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大人字〔2002〕4号和中大人字〔2003〕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二级单位综合考核评优标准和条件,充分调动二级学院(部)办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医疗等各项工作上台阶,现将《中南大学二级学院(部)目标管理及综合考核等级标准》、《中南大学机关处(部)及直附属单位校级评优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本考核标准和评优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附属医院的相关标准与评优条件另行发文。

 

中南大学

   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考核标准优秀条件通知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中南大学二级学院(部)目标管理及综合考核等级标准

考核指标

等级标准

基本合格

合格

良好

优秀

师资队伍

完成目标责任书中80%以上工作任务

全面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各项工作任务

按《中南大学二级学院(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所得考核分前16位中除去6个优秀单位后的10个单位。

按《中南大学二级学院(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所得考核分前10位选6个单位。

学科与专业建设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中南大学二级学院(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师资队伍

国家级创新群体/个

4

国际权威学术期刊编委及审稿人/名

4

±院士/名

±4

±长江学者/名

±3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名

±2.5

±国家教学名师/名

±3

±杰出人才引进/名

±2.5

±芙蓉学者、升华学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获得者/名

±2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名

±1.5

±师资队伍博士比/百分点

±1.5

生师比14(医)/16(理工)/18(文):1

2

学科与专业建设

国家重点学科/个

3

一级博士点、博士后站/个

2

新增博士点(自主设置除外)/个+学科门类零的突破

1+0.5

省重点学科、省重点专业

1

省优秀实验室

1

二级学科全国排名A++/个

4

二级学科全国排名A+/个

2

二级学科全国排名A/个

1

本科专业全国前5%±1位/个

4±0.5

本科专业全国前10%±1位/个

2±0.5

本科专业全国前15%±1位/个

1±0.5

科学研究

国家(国防)重点实验室数/工程中心(评优)/个

3(1.5)

部省重点实验室数/工程中心(评优)/个

2(1)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评优)/个

2(1)

省社科研究基地(评优)/个

1(0.5)

国家自然、发明一等奖/项

3

国家进步一等奖/项

2.5

国家自然、发明二等奖/项

2

国家进步二等奖/项

1.5

省部科学技术一等奖/项

1

省部科学技术二等奖/项

0.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奖/项

2

省社科成果奖/项

1

S&N论文/篇

4

SCI收录论文/篇

0.5

EI,ISTP,CSCD收录论文/篇

0.2

SSCI、A&HCI收录论文/篇

0.5

ISSHP, CSSCI收录论文/篇

0.2

新华文摘全录/篇

0.5

新华文摘观点收录/篇

0.3

新华文摘题录/篇

0.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科学研究

国家自然科学(面上)基金/项;100万元以上的国家科技项目/项

1

国家自然科学(重点)基金/项

1.5

国家自然科学(重大)基金/项

2.5

国家社科基金/项

2

部省人文社科规划项目

1

申请专利/件

1

授权发明专利/件

2

授其它专利/件

1.5

非校财支持的本学科专业权威性国际/全国学术年会/次

2/1

人才培养

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项

2

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项

1.5

省教学成果一等奖/项

1

省教学成果二等奖/项

0.5

国家教改立项/项

2

省级教改立项/项

0.5

国家精品课程/门

3

省优秀课程/门

0.5

国家人才培养和基础课程教学基地(评优)/个

2(1)

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篇

2

第四学期四级英语通过率70%以上

1.5

教授副教授上课率(含研究生必修课)100%

2

学生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奖/顶

1

学生获省级学科竞赛奖/项

0.5

双语教学达10%以上

1.5

实验室全开放

1.5

本科教学综合评价A

3

实得分

Y0

人均投入

Y1=当年校财投入工资津贴总额(万元)/当年领取工资津贴教职工总人数

考核得分

Y=Y0/Y1

 

 

 

 

 

 

 

 

 

 

 

 

 

 

 

 

 

 

 

 

 

 

 

 

 

 

 

 

 

 

 

 

 

 

 

 

 

 

 

 

 

 

 

 

 

 

 

 

 

 

 

说明:1. 所有指标均指考核年度的正负增量或产生量。

2.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接受国家评估获得优秀,当年度按新增基地分值的1/2计算。

3.本科专业排名分值设立同档名次升降浮动值,浮动值为0.5,但当高档分值少于低档基本分值时,按低档基本分值计算。

4.师资队伍指标中“―”号指非自然因素造成的人才流失。

5.凡跨单位项目,由相关主管职能部门对本项目总分值进行分解。

 

中南大学机关处(部)及直附属单位校级评优条件

一票否决条件

评 优 条 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1.在稳定、治安和安全方面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2.有超计划生育现象发生。

3.内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出现重大的教学、生产、管理、服务事故。

4.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或所在单位出现了违纪、违法事件(如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外一切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记过,刑事拘留等)。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办事,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围绕学校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采取了重要的改革举措和有效措施,且成效显著,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得到了群众的公认。

2.为二级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全面的优质服务,二级学院的满意度达80%以上。

二、选择条件(具备下列任意 一项):

1.获国家级或教育部集体奖(全国高校前10名内)。

2.所在单位的改革经验和做法在全国性工作会议或教育部召开的会议上进行推广和介绍(全国高校前10名内)。

3.所创造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和批示,或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联播》、《晚间新闻》中播出。

4.在国家级和教育部主办的内参选编(如《教育部简报》、《高教领导参考》等)上刊登本单位重大改革经验或政策性文件,所刊登文稿数居全国高校前8名内。

5.所在单位管理的综合评价的核心指标排名前移,并保持在全国高校前10名内。

6.其它公认的突出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