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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冶工程化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非事业编实验教学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3日 16:01    浏览次数:


中南大学矿冶工程化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2013年立项的第一批国家级虚拟仿真教学中心、我校最早的虚拟仿真中心。

中心自建设以来,完成了连续四届虚拟仿真竞赛,已建有化学实验室安全仿真系统、基础化学仿真系统、大型分析仪器仿真系统16个、虚拟仿真竞赛项目63项目及其他10余项教学资源视频,获得了2项国家虚拟仿真项目,16件软件著作权等。中心虚拟仿真项目采用多平台协同发展,可登录中心网站进行虚拟仿真实验,也可以进行G-Matrix多人协同沉浸式学习。中心门户网站http://ccce.csu.edu.cn/vcc/G-Matrix多人协同平台对校内用户完全开放,校外用户经网上注册即可共享使用。

现根据仿真教学中心项目建设与实验教学等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虚拟仿真项目建设与实验教学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专业为化学化工大类、计算机或信息技术本科以上,年龄30岁以下。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用: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派遣至中心工作,中心与派遣员工签订上岗工作协议;

2.录用人员的工资、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参照《中南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仿真中心邮箱vr_center@163.com。报名材料原件于面试当天或者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进行复核。

(二)报名时间

电子邮件报名规定时间为202079日至2020年827日,非该时间段的报名材料无效。

(三)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页)。

2.从大中专第一学历起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工作经历应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凭证等材料。

5.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如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明、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等)。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考试成绩。

3.关于学习、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4.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07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因体检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或者保留岗位空缺。

6.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电话:13973138800(董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31-88879616(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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